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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何超 丁軍勝
  在公安部統一協調下,新粵兩地警方合力抓獲兩名巴基斯坦籍毒販,並繳獲總計7000克的海洛因。近日,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兩人分別因運輸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無期徒刑。
   運毒被抓現行
  2012年12月26日,在一架從廣州飛往烏魯木齊的航班上,32歲的巴基斯坦人納維德盤算著即將到手的2000美元酬勞,只要到達烏魯木齊,將接到的毒品運回廣州交給上家海孜熱提,他這單生意就算完成了。
  納維德供述,在廣州,同為巴基斯坦人的海孜熱提找到了他,“海孜熱提說我只要成功運一趟毒品,就給我2000美元的酬勞,我就答應了。”納維德說,他的任務就是將這批從阿富汗運到烏魯木齊的毒品運到廣州,接貨地點是烏魯木齊市某酒店,“我想著做完這單,就用酬勞買點日用小商品回巴基斯坦賣掉賺錢。”
  此時,納維德要在烏魯木齊交易毒品的信息已經被公安部偵查獲得,在這家將要進行交貨的酒店內,烏魯木齊警方已經提前做好抓捕的準備。
  2012年12月27日,在酒店剛剛拿到海洛因的納維德便被烏魯木齊警方抓獲,警方在他手中的一個準備運輸至廣州的紅色行李箱內,繳獲了用黃色膠帶包裝的重達4000克的35包白色粉末,經鑒定,這些白色粉末中檢出海洛因成分,含量為43.6%。
  抓住上家
  雖然人贓並獲,但是公安機關並沒有就此停手,“我們打算抓住上家,徹底斷掉這條線。”一位辦案民警說。
  和毒品一同查獲的,還有納維德的通話記錄和準備返回廣州的機票。在證據面前,納維德低下了頭,他說:“我想爭取寬大處理。”
  2012年12月28日20時許,在警方的陪同下,納維德搭乘原定航班返回廣州,此時,新粵兩地警方已在廣州白雲機場布控。
  2012年12月29日凌晨2時左右,飛機落地,納維德給海孜熱提撥打電話等候接機,而海孜熱提已在機場等候。
  在機場,兩人隔著很遠就看見了對方,海孜熱提開始了習慣性反偵查,他背對著納維德朝機場外走去,並打電話通知納維德遠遠地跟著他。
  在機場外的出租車上客點,海孜熱提與納維德正式碰面,兩人將毒品放進出租車後備廂,準備離開。
  此時,早已等候多時的民警沖了上去,將海孜熱提抓獲。在海孜熱提入住的廣州某酒店內,警方查獲了毒品3000克,經鑒定,白色粉末中的海洛因含量為38.6%,白色顆粒中的海洛因含量為36.9%。
   雙雙被判無期徒刑
  經過偵查審理,2013年6月29日,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  2014年5月19日,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,認定納維德犯運輸毒品罪,被判處無期徒刑,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認定海孜熱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,被判處無期徒刑,並處罰金30萬元;涉案的毒品海洛因共計7000克依法沒收。  (原標題:新疆粵兩地合力繳獲7公斤海洛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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